规章制度
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意见
2011-11-14 11:40   九江学院党校
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校建设,充分发挥党校的重要作用,根据《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》、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》、中共中央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(试行)》等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:
一、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
1.党校是校党委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,是一个特殊的办学机构,是在校党委直接领导下培训党员、干部、入党积极分子的学校,是学习、研究、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重要阵地,是党员增强党性锻炼的熔炉。
2.党校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认真组织党员、干部、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,进行形势任务、方针政策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,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,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,结合高校理论教育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实际进行学习和研究,提高他们的以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的综合素质,使他们在各个方面充分发挥表率作用,为学校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提供牢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。
二、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
3、党校校长由校党委书记或校党委副书记担任,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配备专(兼)职副校长,设常务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。党校下设办公室,同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,办公室负责党校的日常工作。
4.党校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建立党校校务委员会,校务委员会委员由党委任命,一般由党校负责人和纪委、党委办公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统战部、学工部、团委以及有关学院负责人等担任。校务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工作部署,围绕一个时期理论教育的重点,有针对性地制定理论培训计划,对党校的建设、教学、研究工作等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,集体讨论决定,加强对党校工作的有效管理。
5.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,各二级学院成立党校分校,各二级党委(总支)要加强分党校的建设。分党校校长由各二级党委(总支)书记担任。分党校受同级党组织和校党校的双重领导。校级党校负责对各分党校的教学计划、教学内容和教学管理进行指导,对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。
三、培训对象和办学形式
6.党校培训的对象是: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、党支部书记、新党员、高级知识分子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后备干部和其他需要培训的人员。处级领导干部每三年轮训一次,科级领导干部每五年轮训一次,党支部书记每三年轮训一次。新提拔到处、科级领导岗位的干部,参加党校举办的上岗培训。每年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,每期教学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。
7.党校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学校工作需要,举办不同层次、不同类型的培训班、轮训班、研讨班、读书班以及专题讲座、系列讲座等。因时制宜,常年办学。做到学年有规划,学期有计划。
四、师资队伍和教学工作
8.发挥学校学科和人才优势,建立一支校内外相结合的较为稳定的教师队伍。校内教师由校务委员会聘任,一般由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党政领导担任。根据需要聘请地方党政领导和专家学者来校讲课。校内的党校教师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,其在党校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在内。
9.党校教师要忠诚于党校的教育事业,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;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、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对时代发展的政治敏感,能够深入实际,调查研究,以科学的态度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问题;热爱党校教育事业,学风严谨,勤奋工作,有高度的敬业精神。
10.党委积极创造条件,选派党校教学人员外出进修、培训、考察和学术交流,以不断开阔视野,增长才干,提高理论水平、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。
11.党校开设的各类班次,要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,对学员加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教育,党的历史、党的优良传统作风、党的纪律、党的统战知识的教育,国情和形势的教育,同时,开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、现代科学技术知识、法律知识、管理知识和教育学、心理学等方面的课程。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实际,联系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,联系学员的思想实际,着力在提高学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下功夫。引导学员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,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,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夯实理论基础、开阔世界眼光、培养战略思维、增强党性修养,以全面提高学员综合素质。
12.党校举办的各类班次要制订相应的教学计划,包括教学目的、内容、时间、方法、教学要求以及阅读书目等。每期教学工作结束,要及时做出总结。
13.党校的教学形式要不断改革创新,灵活多样,采取脱产或半脱产或不脱产学习相结合;系统讲授与专题研讨相结合;课堂讲授与课外自学相结合;校内学习与社会考察相结合。要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手段,使培训教育活动具有科学性、思想性和较强的吸引力、说服力、感染力。
      14.建立健全学员考核、干部学习建档制度。注重对学员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考核,填写《党校学员学习考核表》,建立学习档案。
15.党校要将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及时向组织、人事部门和学员所在单位如实反映。干部在党校培训学习情况作为干部考核、推荐、任用和评优的条件之一。
16.党校教学和管理人员结合工作实际,积极开展调查研究。党校的研究要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,加强重大现实和战略问题的调查研究,充分发挥党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作用。要把出成果和出人才结合起来,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,为党委和行政科学决策服务。在申报、审批科研课题立项和经费方面,校有关方面应给予大力支持和必要保证。
五、加强领导和措施保障
17.党委把党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。每年听取党校工作汇报,检查、研究党校工作;党委负责同志带头到党校讲课;校党政领导干部轮流参加党校的教学活动。
18.党委各部门、各级党组织要通力合作,对各类培训对象的培训工作做出规划,落实到人,增强培训的计划性和有效性。
19.党校要坚持从严治校的方针,加强教学和学员管理,逐步做到教学工作制度化、管理工作规范化。要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例会制度、教研活动制度、考核评比制度、干部理论学习建档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,实行科学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学质量。
20.切实增加投入,为党校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。确保相对固定的办公和教学场所,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、图书音像资料和办公设备。党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并给予保证,专款专用。
   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九江学院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